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与师生、家长共商 | 大检察官贾宇第三次走进浙大附中

浙江检察 2021-04-28

第1378期

“我们欣喜地看见,同学们的法治信仰、法治意识进一步萌发、成形,校园法治建设已经开花、结果。”9月1日下午,法治副校长、省检察院检察长、二级大检察官贾宇第三次走进浙大附中校园,参加该校新学年开学典礼,为省检察院与浙大附中联合举办的“法治的力量”校园微视频比赛获奖者颁奖,并主讲“凝聚合力、护航成长”法治讲座。


开学典礼

暨法治微视频比赛颁奖礼


开学典礼上,浙大附中教师、学生通过朗诵诗歌、唱响红歌来庆祝新学年的开始,浙大附中校长申屠永庆致辞。


贾宇与大家一起观看了“法治的力量”校园微视频展映,为微视频获奖者颁奖


贾宇为活动作点评


法治的力量如同今天的细雨,润物细无声,也将如同雨后的暖阳洒满校园、洒满人心,明亮未来。校园法治微视频优秀作品让我看到了未来的希望,坚定了守护好明天的信心。同学们的作品有思考、有深度,有生活、有温度,有新意、有力度。希望同学们把“真学”“笃行”“善用”六个字作为我们共同努力方向,也把它作为送给同学们的开学寄语。青春之书的扉页正在悄然打开,一切的现在都孕育着未来。在未来的日子里,祝愿同学们锚定“坐标”、把准航向,劈波斩浪、一往无前!更祝愿法治的阳光,永远照亮你们的航程!


“凝聚合力、护航成长”

主题座谈会

与往年的法治课不同,参加完开学典礼后,贾宇检察长与部分教师、学生家长代表以及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开展了一场“凝聚合力、护航成长”主题座谈交流。


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发言

 

王滨梅

全国人大代表、民进浙江省委会副主席、浙江小百花越剧院院长

学校要把学生平时的行为规范作常态化的约束;多开设一些案例教学、情景化教学,比如模拟法庭,加深学生对法治的感受。

 

顾晓波

省人大代表、杭州市临安区农林技术推广中心副主任

从家长的角度看,要畅通未成年人的诉求渠道,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心理疏导,与未成年人多沟通多交流。

 

沈黎勇

省政协委员、浙江大学发展联络办兼发展委员会办公室主任

未成年人保护重在教育、重在全社会普法、重在司法体系的构建,浙大附中参与检校合作的做法值得在全省推广,同时,要积极构建家庭、学校、社区“三位一体”法治教育网络、公检法司联动互通的司法保护网络。


    

学生家长代表:未成年人法治教育需要协同力量、凝聚合力,需要构建家庭、学校、社会多方出力的工作格局,尤其是家庭应承担好基本的、首要的责任。省检察院和浙大附中联合开展的“法治进校园”活动务实、深入、有效,这样的活动应该常态化,家长特别是家委会也要发挥联结点的作用,延伸普法功能,把这次活动的相关内容以及微视频传播好,辐射“法治进校园”活动的效果。


  
教师代表:期待“法治进校园”可以常态化;期待检察机关可以开设“职业体验日”,让未成年人近距离感受到法治的力量;期待检察机关可以深入基层了解相关情况,研究加强防控措施,把未成年涉罪和遭受犯罪侵害的可能性降低。针对一些未成年人懂法但不敬畏法的情况,学校要把法治教育纳入其常规教育中,提升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和素质。



孩子是全社会最关心的群体,怎样履行好检察职能保护我们的孩子,贾宇检察长是这样说的——
 

今天的微视频制作竞赛颁奖以及座谈会旨在使检察机关“法治进校园”活动可以融合到校园法治建设的日常,从而达到常态化的效果。

未成年人问题及其治理不是单纯的法律问题,而是复杂的社会问题,是一个系统工程。要把握未成年人身心特点,区分不同年龄阶段、需求层次,因人施策、有的放矢开展法治教育;要增强法治教育系统性,把法治教育纳入学科教育体系,加大体验式教育力度;要充分运用网络技术、新媒体手段,增强法治教育吸引力,扩大教育覆盖面。

对孩子的成长而言,家庭和学校如鸟之两翼、车之两轮,是孩子踏上社会之前最重要的成长环境。家校双方应相互配合、协同发力,家庭要履行好教育保护未成年人的第一责任,学校要发挥好教育保护未成年人的核心作用。要围绕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“一号检察建议”,加强对教职员工入职审查与日常管理,加强对重点学生的管理教育工作,并会同教育管理部门压实监督责任,健全完善校园安全管理制度。
针对当前存在的校园周边环境的监督管理不到位、特殊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监管不到位、网络监管不到位等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等问题,贾宇指出,检察机关要积极促进社会治理制度机制完善,监督促进各职能部门依法履职,加大检察机关司法保护力度。


省教育厅党委副书记干武东全程参加这次“法治进校园”活动,省检察院副检察长胡东林参与活动并主持法治讲座,团省委、省妇联、省关工委、杭州市教育局相关人员参加活动。


2016至2019年上半年,全省已有145名涉罪学生经帮教考上大学,顺利回归社会。检察机关将继续坚持教育为主、惩罚为辅原则,最大限度给予涉罪未成年人改过自新的机会,促使其回归社会。对未达刑事责任年龄而未受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,探索开展规范、全面的临界预防工作;对涉罪未成年人通过社会调查、人格甄别,开展个性化观护帮教工作。同时更加重视对被害未成年人的保护,积极推行“一站式”询问未成年被害人办案模式,尽可能一次性完成询问取证和身体检查等取证工作,避免给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。


据了解,2016年来,省检察院先后会同省教育厅、省司法厅、团省委等,组织开展了法治微电影巡展、法治巡讲进校园、全省百名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等工作,取得了累累硕果。截至目前,全省三级检察院共有368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,举办法治宣讲2658场,覆盖学校2561所,师生家长127万余人。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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